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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1 章 第十一章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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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辛律第十五条,成婚必须去户籍司的办事处登记,不然就是不合法,而不合法的后果....”竹抱着竹简对棚子里坐的诸多流民道。“我觉得你们应该理解。”

辛子嫌弃旧有的贵族秘密法太随便,完全是贵族君子一张嘴想怎么说就怎么说,完全没个好的章程,整个国家她管不了,但自己的封地还是能管的,召集人手集思广益在杀人者死,伤人者刑的八字基础上制定了一部《辛律》。

律条不多,也就两百来条,但那是现在,以后可不保证。

刚出来那会只有一百来条,但辛子要求各地的官吏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要记下来,然后根据需要补充《辛律》,这才半年便从一百多条补充到两百多条了,以后只会更多。

更让人佩服的是,两百多条,至少一百条是以诛结尾,区别是诛杀的数量,大部分的后面都跟着株连,不难看出来辛子对株连有多热爱。

剩下一百多条虽然没有诛,但量刑就没轻的。

自然,有罚也有赏,辛子很公平,那些赏的律条也都很丰厚。

重赏重罚,《辛律》完美的诠释了这四个字。

虽然说着你们懂的,但诛还是解释了下后果,杖十。

这大抵是全篇最轻的量刑了,人族民风开放,不婚而媾属于家常便饭,不然就不是杖十,杖一百都有可能。《辛律》不管不婚而媾的事,但管你成婚要不要登记的事,不管不行,登不登记是小事,但不登记的后患却是一大串,继承权、抚养权....太多可以扯皮的地方了,能在一开始就解决还是一开始就解决比较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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